武汉燃气热力学校作为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湖北省相关规定执行,相较于普通高中和民办学校,学费并不昂贵,属于大多数家庭可以承受的范围。具体的学费金额需以学校当年发布的官方收费标准为准。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中职教育免学费政策。对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一定比例)免除学费。这意味着绝大部分学生都能享受免学费就读。
在资助政策方面,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主要资助对象包括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学生等。此外,学校可能设立有校内奖学金、助学金,或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用于奖励优秀学生和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对于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还有机会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入学时可详细咨询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确保充分了解和享受各项优惠政策。

武汉燃气热力学校基础信息
建校日期:1983
院校类型:中专学校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家棚团结路35号
1983年6月,经武汉市公用局、武汉市劳动局批准成立“武汉市公用局技校煤气分校”;1996年,国家建设部城建司和武汉市劳动局审核批准我校成立“国家城市燃气职业技能鉴定所”;1998年4月,经武汉市教委正式批准成立武汉市煤气学校(职业中专);2000年12月,我校成为武汉市教委首批评估认定的“市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01年11月,我校《燃气储配与应用》专业,经武汉市教育局评估认定为“市级重点专业”;2002年3月29日,武汉市教育局、武汉市机构编制办公室行文批准我校更名为“武汉市燃气热力学校”;
2002年4月4日,武汉市人事局批准我校建立国家公务员培训基地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002年7月15日,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同意我校成立武汉燃气热力技工学校。2008年我校《燃气储配与应用》专业被评为湖北省教育厅品牌专业。2009年被武汉市教育局评定为“示范性”的中等职业学校。2009年被武汉市教育局评定为“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单位”。2009年被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命名为湖北省重点技工学校。
武汉燃气热力学校师资建设
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75人,包括本科学历者38人,专科学历者25人,专科以下学历者12人。其中,有高级职称者4人,中级职称者10人。另外聘请兼职教授5人。学校还聘请了燃气专家徐姜为我校办学顾问。我校教师整体上呈现出具有相当的文化底蕴、专业知识扎实、工作认真、乐观进去的精神风貌,是一支综合素质较高,业务能力过硬的教师队伍。近年来,我校“教师链”发生了诸如“青年化”(平均年龄32岁)和“双师型”(文化理论、生产实习)的可喜变化。
录取规则:
1、学院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2、外语语种不限,进校后公共外语统一学英语。
3、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4、体检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5、加降分要求:对于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且报考我院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录取顺序:依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所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相应遵循“顺序志愿投档”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进行录取。采取“顺序志愿投档”时,按志愿优先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时,按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
7、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专业安排按志愿优先的办法进行确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志愿满额,则在其所报第二专业志愿未满的情况下,安排至该专业,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报名时间春季:3月8日—5月20日秋季8月12日—10月30日到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报名,也可以登录学校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录取。
报名方式:需持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来校招办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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