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音乐<专业学位>(MFA)(135101、135106)
培养音乐领域具有系统专业知识和高水平艺术创作技能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学制三年,学分需修满50分,含:作曲、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音乐教育、钢琴艺术指导、舞蹈等8个方向。开设有:艺术原理、室内乐(重唱、重奏)、高级视唱练耳、音乐名作分析与研究、音乐创作技法与风格研究、音乐教育哲学导论、音乐教学设计与案例分析、音乐课程与教材分析、舞蹈创作法、舞蹈形态分析导论、舞蹈艺术经典作品分析与审美、专业主科研究等专业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