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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科技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内容和要求

内蒙古科技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内容和要求

复试办法
(一)复试方式
1.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将使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远程面试系统”,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
2.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一般在4月15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一般在4月30日前完成。待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发布调剂具体公告及调剂缺额信息,开通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组织开展调剂复试工作。
3.我校所有专业不组织破格复试。
(二)复试分数线要求
1.符合教育部公布《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校结合生源及招生计划确定并公布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扩大。

3.第一志愿复试资格的确定遵循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差额比例公布复试名单。
4.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赴外汉语 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选 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条件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加分政策执行。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2022年我校 “退役大 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2人,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
工程管理、会计 专 业,总分:169,单科:33(满分 =100),40(满分>100);
其它专业(含专业学位)总分:245,单科:33(满分=100),40(满分>100)。
6.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按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通知执行(教学函【2021】2号)。
(三)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由各学院组织实施,要严把复试入口关,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充分利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远程面试系统”的“人脸识别” 、“人证识别”等技术手段,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身份证、准考证、《内蒙古科技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校生需加盖学生所在院系党委(党总支部)印章,有工作单位的需加盖人事或政治部门工作印章,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可由所在街道社区审查)。
2.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及复印件、大学阶段成绩单。
3.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按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父母亲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还须提供能证明自己符合加分政策的相关证件和材料。
7.按照教育部要求,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参加我校非全日制各专业复试的考生需提供就业协议书或工作单位在职证明。
8.其它材料(非必要材料):科研成果(包括发表的论文、发明专利、科研项目立项审批表等)、获奖证书、专家(至少2个)推荐信。

考生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远程面试系统”上传上述材料,同时签订并上传诚信承诺书。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查所有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入学报到时复核上述证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复试内容
各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按照学科特点和专业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制定详细的评分标准,面试评分表等。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各学院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若复试工作小组成员3人以上(含3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即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外语水平和应用能力。
(3)潜在的科研和工程实践能力及创新意识。
(4)人文素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3.加试
(1)报考会计、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需在复试时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对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加试方式为面试,每门加试科目满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