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及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 等文件精神,遵循教育部、西藏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考试招生期间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为保证我校 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完成,结合我校实际, 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录取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原则。按照国家、西藏自治区及我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复试期间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考生及我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形势下复试方式的变化,加强违规违纪监督检查,防范招生录取风险,确保复试招生考试安全。
2.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 加强组织管理,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格复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选拔原则。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科学制定复试方案,科学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标准统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组织领导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审议确定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办法。
3.领导开展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4.审批各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含调剂拟录取名单)。
5.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其职责是:(三)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复试小组
各学院根据招生专业须成立相应专业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组长应由相关学科带头人担任,复试小组专家成员不少于 5人,另须配备复试秘书和助理考官。根据参加复试的人数情况可成立几个专业复试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4.负责复试命题、组织等。命题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考虑复试人数、学科专业特点,提前命制好充足的试题, 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试题外泄。
5.同一专业若成立了几个专业复试小组,小组之间复试内容难易程度要相当、复试标准要统一、复试成绩要均衡,避免出现不公平现象。
三、复试
(一)复试形式(二)复试时间
按国家要求,学校计划于 4 月开始有序启动复试。大致安排为 4月 10日之前完成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4月 25日之前完成调剂生考生复试录取。各学院具体复试时间由研究生院统一协调安排,由研究生院向考生公布准确复试时间。(三)复试信息公布
学校及时发布专业招生人数、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录取等信息。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复试名单时进行备注说明。
(四)复试比例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硕士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20%(人数不足的专业除外)。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提出本学院各专业复试比例的要求。(五)复试资格审查
1.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审查:(10)第一志愿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的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11)非全日制考生必须录取为定向研究生且需签订协议书,非全日制考生复试时由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另行公布提供下载)。
(12)所有定向考生,签订相应《协议书》(另行公布提供下载)。
(13)我校要求准备的其他材料。
2.复试前考生须将上述相应材料电子版提交至指定的复试系统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复印件于新生报到时提交至研究生院留存。远程复试考生操作流程另行通知。
(六)复试内容
复试面试采用即时问答形式进行,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复试笔试含同等学力加试和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5.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课程。加试课程以线上笔试形式进行,每门满分 100分。
6.会计硕士考生还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以线上笔试形式进行,满分为 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7.同一专业(领域)的复试方式、难度和评定标准要统一, 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15分钟,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善保存,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期间,复试小组成员注意言行规范,严禁做任何与复试无关的事情。
8.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西藏大学 202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七)复试成绩
1.会计硕士考生复试成绩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pide;3)×60%+复试成绩×40%
(八)复试录取
1.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四、体检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为了保障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避免考生到医院、体检中心等人员密集高危险地点聚集,我校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不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五、违规处理
1.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 2.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相关单位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问责。六、其他
1.西藏大学所需调剂专业及调剂要求等另行在学校官网及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