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复试组织及要求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统筹协调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2、各招生学院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的复试工作进行指导和统筹管理。
3、各学科(学科方向)成立1-3个由3/5人(单数)复试工作小组,主要负责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创新能力等能力。每个复试工作小组中均有2名英语面试考官,主要负责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会计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综合面试中进行。
4、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命题和面试的实施工作,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
5、研究生院将对复试面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及时将影音材料保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