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河子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要求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考核方式成绩之和,即复试成绩=英语听力测试成绩(20分)+英语口语测试成绩(30分)+专业综合面试成绩(5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100分)=200分。
工商管理专硕复试成绩=英语听力测试成绩(20分)+英语口语测试成绩(30分)+专业综合面试成绩(50分)+政治理论笔试成绩(100分)=200分。
会计专硕、审计专硕复试成绩=英语听力测试成绩(20分)+英语口语测试成绩(30分)+专业综合面试成绩(5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100分)+政治理论笔试成绩(100分)=300分。
(二)符合享受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初试成绩加分,并计入总成绩。
(三)第一志愿考生优先拟录取;拟录取名单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排队后确定。我校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7.5%(工商管理、会计专硕、审计专硕占50%)。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成绩×1.5(会计、审计专硕×1)。
(四)以下情形不予拟录取: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4、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
5、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者;
6、考试违纪舞弊者。
(五)拟录取考生凭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调档函》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在规定时间内由档案所在单位寄达我校。
(六)定向培养的考生在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石河子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由定向单位签字盖章后,在规定时间交研招办。
(七)拟录取考生通过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后,将确定最终录取名单。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预计在6月中旬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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